隔夜醉驾网约车司机案例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案例
北京东城法院审理的孙某华危险驾驶案入选首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被告人隔夜醉驾接单2单,血液酒精含量达193.9mg/100ml,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法院强调隔夜醉驾应从宽处理,但符合从重情形仍需依法严惩。
隔夜醉驾网约车司机案例入选全国法院优秀案例
新京报讯 北京市东城法院审理的孙某华危险驾驶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该案显示,网约车司机隔夜醉驾行为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2023年11月21日晚,孙某华饮用半斤白酒后,次日5时30分即驾驶车辆接单。8时许在广渠门内大街被查获,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193.9mg/100ml。该司机被查获前已完成2个网约车订单,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024年1月2日,法院作出(2023)京0101刑初709号判决:孙某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决已生效。
法院指出,隔夜醉驾与即时醉驾在主观恶性上存在差异,原则上应从宽处理。但符合《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从重情形的,仍需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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