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对同一违纪事实重复处罚?劳动法解析

梁某因拒绝洗餐具被公司记过并扣薪,随后被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案例揭示用人单位对同一违纪事实重复处罚的法律风险,强调'一事不二罚'原则。
用人单位能否对同一违纪事实重复处罚?劳动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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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梁某与某养老医疗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厨工。2024年5月,因厨师长安排梁某洗餐具但梁某拒绝,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认定其严重违纪,出具记过处罚公告并扣罚绩效工资200元。2024年6月,公司以相同行为违反《员工手册》第九章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引发争议。
处理结果
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案例评析
清洗餐具属厨工岗位合理工作范畴,公司认定梁某违纪合理。但已进行首次处罚后,再次以同一事实解除劳动关系属重复处罚,缺乏正当性。
延伸思考
用人单位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对违纪行为及时适当处理。重复处罚侵害劳动者权益,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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